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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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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以外的集体土地征收应采用单独选址而非分批次报批的形式征收

【概要描述】2011年12月26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孟轲乡北里商村村民齐某三人因承包土地被占,房屋被拆迁、补偿不合理一案委托律师调查处理。2012年1月 9日与当事人再次了解案情并进行现场拍照和采集证据。据了解,此次政府占地是因为“未都路”建设项目征地,征地包括北里商村共五个单位用地。北里商村共300户,1500亩土地,其中宅基地400多亩,耕地1000多亩。“未都路”属市政道路,整条路长20公里,宽70米

城市规划区以外的集体土地征收应采用单独选址而非分批次报批的形式征收

【概要描述】2011年12月26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孟轲乡北里商村村民齐某三人因承包土地被占,房屋被拆迁、补偿不合理一案委托律师调查处理。2012年1月 9日与当事人再次了解案情并进行现场拍照和采集证据。据了解,此次政府占地是因为“未都路”建设项目征地,征地包括北里商村共五个单位用地。北里商村共300户,1500亩土地,其中宅基地400多亩,耕地1000多亩。“未都路”属市政道路,整条路长20公里,宽7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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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以外的集体土地征收应采用单独选址而非分批次报批的形式征收

 

案情简介:

2011年12月26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孟轲乡北里商村村民齐某三人因承包土地被占,房屋被拆迁、补偿不合理一案委托律师调查处理。2012年1月9日与当事人再次了解案情并进行现场拍照和采集证据。据了解,此次政府占地是因为“未都路”建设项目征地,征地包括北里商村共五个单位用地。北里商村共300户,1500亩土地,其中宅基地400多亩,耕地1000多亩。“未都路”属市政道路,整条路长20公里,宽70米,预计占北里商村土地大概100亩。此次征地,是按照土地每亩8.5万,地上附着物按照违章建设按每平80元给予的补偿。当事人并未见到政府任何的征地批文和其他公告。

目前,五个单位中武术学校、塑编厂、幼师学校已经拆迁完毕,化工厂也已签订协议,唯独玻璃厂没签协议。

案件分析:

“未都路”建设项目应当作为一个整体项目向国务院申请批准征地,但濮阳市政府却将其分拆向河南省政府分次报批,最终河南省政府在无权审批的情况下,作出征地批文,应当予以撤销。

相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二)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严禁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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