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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征收应该怎么补偿?补偿标准怎么定?
- 分类:农村拆迁案例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0-22 16:42
- 访问量:62
【概要描述】从2006年开始,黑龙江李先生就一直租赁同村村民的土地,用于种植苗圃,并且成立了属于自己和家人的果树花草繁育中心。2018年2月,李先生才得知自己租赁的土地要被征收。但是政府以租赁合同到期为由,拒绝对李先生所种的苗圃进行补偿,并且要求李先生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李先生无法理解政府的做法,于是找到律师帮助其维权。
通过调查取证,我们了解到由于商品房项目的建设,苗圃所占土地要被征收。但是,作为苗木所有
苗圃征收应该怎么补偿?补偿标准怎么定?
【概要描述】从2006年开始,黑龙江李先生就一直租赁同村村民的土地,用于种植苗圃,并且成立了属于自己和家人的果树花草繁育中心。2018年2月,李先生才得知自己租赁的土地要被征收。但是政府以租赁合同到期为由,拒绝对李先生所种的苗圃进行补偿,并且要求李先生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李先生无法理解政府的做法,于是找到律师帮助其维权。
通过调查取证,我们了解到由于商品房项目的建设,苗圃所占土地要被征收。但是,作为苗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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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0-22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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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征收应该怎么补偿?补偿标准怎么定?
案情介绍:
从2006年开始,黑龙江李先生就一直租赁同村村民的土地,用于种植苗圃,并且成立了属于自己和家人的果树花草繁育中心。2018年2月,李先生才得知自己租赁的土地要被征收。但是政府以租赁合同到期为由,拒绝对李先生所种的苗圃进行补偿,并且要求李先生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李先生无法理解政府的做法,于是找到律师帮助其维权。
通过调查取证,我们了解到由于商品房项目的建设,苗圃所占土地要被征收。但是,作为苗木所有人的李先生根本不知情,并且自始至终都没有签过调查确认表。对于该部分,政府没有给予合法、合理的补偿。
为了帮助其维权,我们针对该地块的征地批复向省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在省政府法制办受理以后,我们在法院的期限内向其申请了阅卷。但省政府以案情复杂为由将该案件延长审理一个月。在复议期限内,政府工作人员找到李先生,主动与其协商苗圃的补偿问题。
案件分析:
对于苗圃的补偿,首先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每个地区会有不同。很多地区的做法是:在征收之前,政府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被征收人选定一家专业做森林或者苗木评估的评估公司,对被征收人的苗木进行专业评估。评估公司出具的报告应当是双方都认可的,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就本案而言,除了评估以外,其实黑龙江省有出台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林地、林木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我省征收、占用和临时使用林地补偿费等标准的批复》,在上述文件中对征收人工林、天然林、经济林以及苗木的补偿标准有着详细的规定。
相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林地、林木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林地补偿适用《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黑政发[2011]51号),具体标准执行市(地)政府(行署)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
二、各市(地)、县(市)的林木补偿标准由所在市(地)政府(行署)制定。农垦、森工系统的林木补偿标准分别由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制定。
三、林地、林木补偿资金直接支付给被占用征收林地、林木的单位和个人。
四、被占用征收林地范围内砍伐的林木,交林木所有者。
《关于我省征收、占用和临时使用林地补偿费等标准的批复》
1、征收、占用或临时使用林地范围内,每平方米有多株高度在1.3米以下树木的,按1株计算;
2、天然林补偿费标准比照人工林提高20%。苗圃地苗木按每平米30元补偿。
3、经济林补偿费标准是当地同类树种年直接经济价值与恢复同类树种整地、苗木、造林、管护等重置成本相加之和的3-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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