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用房的给予经营用房,以公益事业为名补偿低

发布时间:

2023-10-12 18:00

经营性用房的给予经营用房,以公益事业为名补偿低

 

被拆迁人不但享有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的选择权,还有权要求两种补偿方式价值相当以实现选择权。

案情概览:

黄某系重庆市奉节县永安镇居民,黄某于2002年6月取得由奉节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奉节县小城(集)镇建设用地许可证》并用于经营项目建设。2004年7月5日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向其颁发《城市房屋产权证》。因有关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地(2009)32号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奉节县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所涉及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须对黄某所属的房屋及其下土地进行征收。

案件分析:

黄某所属房屋属于合法取得,属于公民个人私有财产。但是,我国宪法和物权法同时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与此同时规定了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通过前述规定可以得出,如需对黄某所属的房屋实施征收,应当给予补偿,对征收其住宅房屋的行为,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同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黄某对于征收其房屋行为,其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征收部门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且应当结清黄某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法规参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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