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 | 警方不予立案的政府强拆行为终认定违法


发布时间:

2019-07-18

原告:李某宇、李某 原告代理律师:秦彦峰、杨晓洁

胜诉公告 | 警方不予立案的政府强拆行为终认定违法

 

原告:李某宇、李某

原告代理律师:秦彦峰、杨晓洁

 

被告:山东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蒋官屯街道办事处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宇、李某二人是山东省聊城市蒋官屯某村村民,原告房屋未经任何合法程序征收,且未与任何政府部门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但其目前所在集体土地已经用于某项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征收部门并未按照规定与原告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落实土地征收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的,不得强行征地。二人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了北京中师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师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以后,特派出了我所秦彦峰、杨晓洁律师进行代为处理。两位律师结合李某宇、李某二人所述情况并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准确把握案件,当即代为向各相关部门申请了调查取证。

2018年11月1日凌晨0:30分左右,被告在原告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带着四辆铲车,将原告的房屋非法强行拆除。原告于第一时间拨打了110报警,并且追到两辆逃逸的铲车。然而,就在原告向民警反映案件情况的过程中,两个铲车司机趁机逃跑。事后,派出所民警告知原告因该行为属于政府行为而不予立案。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秦彦峰、杨晓洁律师依法代理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请法院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法院对该案受理后,根据我国行政法规的明确性规定,作出了确认被告强拆行为违法的行政判决。本案最终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保障了李某宇、李某二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二人最终解决征收安置补偿问题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行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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